黄章晋:无版权保护,谁来提供内容

2014-06-12 14:26:09
来源: 时代周报
内容媒体与互联网渠道并非对立关系,后者只是一种传播渠道和手段,内容制造者本身就可以拥有自己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渠道。现在“今日头条”与纸媒的关系,好像没有什么双赢的可能。

特约记者 汪刘

有观点认为,“今日头条”侵权事件是互联网时代纸媒恐慌的一次集中爆发。为此,本报专访了纸媒与新媒体的跨界者,前《凤凰周刊》执行主编,现网络新媒体“大象公会”的总编辑黄章晋。 

时代周报:就你的观察,“今日头条”侵犯《新京报》等内容媒体的版权这一事件是否存在争议?

黄章晋:我个人认为“今日头条”对《新京报》的侵权不存在事实争议。

时代周报:《新京报》等纸媒指责今日头条侵犯版权发生在“今日头条”融资1亿美元时,怎么看这个时间点的选择?

黄章晋:我没有仔细留意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个人注意到的过程是,在“今日头条”融资1亿美元新闻的当天,就有不少人在转发此新闻时谈到了它的侵权行为,所以,我猜测它是一个迅速发酵的结果,而非《新京报》特意选在这个时候对其提出指控。

时代周报:“今日头条”的做法在多大程度上损害了纸媒的利益?其做法是否能为纸媒带来收益?譬如“今日头条”声称的“流量回流”等。

黄章晋: 《新京报》的愤怒当然可以理解,因为“今日头条”显然加剧了纸媒读者(包含其网站)的流失。我认为“流量回流”一说比较苍白无力,它不会对纸媒带来什么收益。

时代周报:此事能否促进我国纸媒版权的保护?

黄章晋:除非是多家媒体真正诉诸法律的联合行动,否则我不认为它会对中国纸媒版权的保护有什么实际作用。我觉得中国被侵权的纸媒如果想死得不那么难看的话,最好就是行动,而不是发发牢骚。另外,我想媒体的版权问题,除了中国司法体系对版权的保护不力之外,媒体行业的准入和产权制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时代周报:本次事件的实质是什么?是对原创署名权的尊重还是经济权益的分配?

黄章晋:我认为,闹成这样,是因为纸媒觉得这种侵权是致命的,不是简单的署名权或经济权益的分配问题,它不仅仅是纸媒,而是内容的制造者,若继续放任这种肆无忌惮的侵权,将整体死亡。

时代周报:在互联网时代,版权的收益和意义是否还像过去那样重大?媒体的版权观念是否需要更新?

黄章晋:我认为版权的收益和意义在任何时代都是需要保护的,如无保护,谁来提供内容?中国媒体的版权观念确实需要更新,它们太不在乎自己的版权了。对于盗版扩大影响力从而获取回报这样的说法,我想,没有保护相对于有保护,肯定后者对内容提供者更有利,我不认为免费下的影响力是有意义的,因为好东西在版权有保护的环境下同样会有极大影响力,而没有保护,内容制作者缺少利益刺激作为正反馈,其创作意愿难以持续,这在几乎所有文化产业内都是基本共识。盗版的泛滥,只会刺激更多的人去盗版,而不是刺激更多的人愿意花费心血去拿出好东西来。最简单的例子,大陆音乐人早已不像过去一样,远较港台更为封闭,他们与港台一样,可以随时接触到西方最新的东西,但这么大的一个群体,今天音乐制作水准依然明显落后于港台,除了没有版权保护缺少专业热情外,没有任何解释。

时代周报:内容媒体与互联网渠道是否有双赢的可能?

黄章晋:我觉得内容媒体与互联网渠道并非对立关系,后者只是一种传播渠道和手段,内容制造者本身就可以拥有自己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渠道。现在“今日头条”与纸媒的关系,好像没有什么双赢的可能。

时代周报:有人说,被“今日头条”等新闻app以及各大门户抢占互联网渠道的先机,纸媒在新媒体转型中已经失败。您怎么评价这种说法?失去先机的内容媒体应如何体现内容价值?

黄章晋:如果全世界都是如此,那么这个说法就是正确的,但好像国外并没有中国这种多家门户网站并存且都活得不错的奇观,而“今日头条”这种既非自己生产或授权转载内容,又非用户自动生产内容的平台,却为用户提供内容,这种很诡异的事好像国外也没有出现。

时代周报:有批评者认为纸媒本身对于版权保护的态度也存在暧昧之处,例如“纸媒对版权的势利眼,体现在对内强势,对外弱势。以版权名义逼迫记者签署工作作品版权,向来毫不手软”(宋志标),财新网也曾指责《东方今报》等侵犯自身版权。您怎么看当前我国纸媒的版权观念以及这种批评?

黄章晋:我不觉得媒体让记者签署工作作品版权有什么不对,职务写作难道版权竟然要全部归记者个人?媒体之间互相侵犯版权与版权被别人侵犯,都是中国媒体不重视版权的表现,如果中国的媒体都是民营的,估计中国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媒体生态就是另外一番情形了。




更多相关评论见“时代议题:版权与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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