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强奸

新词语诞生、流行,不论美丑,必然敏感,必能动人心弦。这或许能解释“临时性强奸”为何风靡一时。
两名协警,趁被害人酒醉不省人事,实施强奸。浙江南浔法院认为,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无商谋,事后有自首,并得被害人谅解,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临时性强奸”萃取自此,很有永久性笑柄的素质。
法律有“临时起意”的术语,用来判断犯罪动机,并作为量刑参考—粗看,此判决无外乎是措辞略有瑕疵。
然而,能提炼出“临时性强奸”这般富有弹性的新词,必须细看:协警、暴力、性,也看到法律、公正、信任,还依稀可见掩饰、疑惑、失望……直到判词不但是闪亮的金矿,而且是多棱的富矿,折射着万千气象……如梦似幻,直到篇幅所限,不得不临时性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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