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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物语:遭遇签售

签售者,签名售书之谓也。即把别人买的书由作者本人画蛇添足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乃近些年颇为流行的把戏。若问究竟是从何年何月流行开来的,一时还无从考证。但有一点可以断定:古代无此把戏。吾国自古以来就是文学大国,下至乡间私塾先生上至京师皇帝陛下,无不以吟诗作赋为荣为乐。其作品之丰,足可汗牛充栋。但彼时作品大体同经济效益无关,用不着作者借签字之名行兜售之实。何况不少作家也无此必要。如晋代左思,《三都赋》冠绝一时,富豪之家争相传抄,以致洛阳纸贵;唐代白居易,“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无处不题其诗,无人不咏其作,甚至远传朝鲜日本等国;宋代柳永,词歌一体,没等写完就被年轻美丽的歌伎们一把抢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凡此种种,正可谓不胫而走,何须签售。降至明代清代也不可能有签售之说。若有,罗贯中大可在华盛顿不借不贷买下豪宅,曹雪芹断不至于“瓦灶绳床”,举家食粥,不到五十岁就死于除夕。
近现代亦无此可能。或列强侵扰,或军阀割据,或日寇肆虐,或内战不息,或十年浩劫。之于当年的鲁迅,书是匕首投枪;之于后来的老舍们,书是“罪恶”证据,俱与签售无缘。
记不得是谁最先签售的了。余秋雨余华?韩寒郭敬明?印象中这几年最厉害的好像是我的优秀同行易中天先生(不是罗贯中)和于丹女士(不是孔丘)。前者据说创下签售3000册/小时之纪录,后者自然后来居上超过3000之数。还有王蒙老先生也时不时在京沪齐鲁一显身手。看图像,场景甚是风光。读者们或斯斯然排起长龙,或哄哄然蜂拥而上。签字者或端坐台前健笔如飞,或被围追堵截应接不暇。不过也有惨遭不幸者,如我向来敬重的阎崇年教授就冷不防给人重重掴了一记耳光。偌大年纪,端地飞来横祸—看来,签售这把戏并不总是那么好玩。
不知何故,签售也找到敝人头上。我当然不乐意玩这把戏。倒不是怕有人掴我耳光。对我来说,掴耳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以下场面:敝人手握刚刚买来的PARKER牌18K签字笔,拉着签字架势等了30分钟只来3个人签了1分钟,其余29分钟活活被晾在那里,晾在大庭广众之下,晾在电视台的摄影枪和报纸“娱记”们的话筒和照相机前。“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可那种场合走都走不了的。不可能像徐志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样潇洒地一走了之。别人怎么感觉我不知道,我反正宁可选择被掴耳光也不愿意活活被晾。
不愿签售还有一个原因:我的身份是翻译匠,要签的书不完全是自己的,即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当然作为原作者的村上春树这种时候也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因为他面对的不是日文原著,而是中文译本。而我面对的虽是中文却是译自日文的中文,签售有掠人之美之嫌。正确的做法是我和村上君联袂出场,他签完我签。然而作为现实问题是他来的可能性极小。虽说可能性极小,但毕竟有此可能,而若是《源氏物语》,总不能把一千年前就已作古的作者紫式部夫人请来中国吧?就连川端康成都绝无可能。不过,也不是所有译者都无此资格。诸如鲁迅之于果戈里的《死魂灵》、傅雷之于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叶君健之于安徒生童话、杨绛之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以及王道乾之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等等。可我怎么可能和他们相比呢?
虽然不能相比,但签售任务还是坚定地落在我的头上。若干年前昆明一次,两年前上海一次。无须说,都不是我主动请缨的,而是由于上海译文出版社好意安排。安排可以拒绝,好意拒绝不得。还好,既未挨耳光,又没有被晾。如此这般,今年又被安排在作为济南全国书博会分会场的青岛书城签售。老实说,这次压力最大。因为青岛就是家门口。别处倒也罢了,青岛有我的家人、有我的熟人、有我的学生和单位同事及各级领导,实时实地,根本忽悠不得。稍有闪失,半世英名休矣。谢天谢地,承蒙江东父老乡亲捧场,景况还说得过去。证据之一,签售完后书城一位中年女主任还笑眯眯请我吃了“佛跳墙”和“蚂蚁上树”。
作为我,一不想挨耳光和被晾,二不想“跳墙”和“上树”,只想一个人孤零零静悄悄待在书房里不动。
作者系村上春树作品中译者,中国海洋大学教授
近现代亦无此可能。或列强侵扰,或军阀割据,或日寇肆虐,或内战不息,或十年浩劫。之于当年的鲁迅,书是匕首投枪;之于后来的老舍们,书是“罪恶”证据,俱与签售无缘。
记不得是谁最先签售的了。余秋雨余华?韩寒郭敬明?印象中这几年最厉害的好像是我的优秀同行易中天先生(不是罗贯中)和于丹女士(不是孔丘)。前者据说创下签售3000册/小时之纪录,后者自然后来居上超过3000之数。还有王蒙老先生也时不时在京沪齐鲁一显身手。看图像,场景甚是风光。读者们或斯斯然排起长龙,或哄哄然蜂拥而上。签字者或端坐台前健笔如飞,或被围追堵截应接不暇。不过也有惨遭不幸者,如我向来敬重的阎崇年教授就冷不防给人重重掴了一记耳光。偌大年纪,端地飞来横祸—看来,签售这把戏并不总是那么好玩。
不知何故,签售也找到敝人头上。我当然不乐意玩这把戏。倒不是怕有人掴我耳光。对我来说,掴耳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以下场面:敝人手握刚刚买来的PARKER牌18K签字笔,拉着签字架势等了30分钟只来3个人签了1分钟,其余29分钟活活被晾在那里,晾在大庭广众之下,晾在电视台的摄影枪和报纸“娱记”们的话筒和照相机前。“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可那种场合走都走不了的。不可能像徐志摩“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样潇洒地一走了之。别人怎么感觉我不知道,我反正宁可选择被掴耳光也不愿意活活被晾。
不愿签售还有一个原因:我的身份是翻译匠,要签的书不完全是自己的,即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当然作为原作者的村上春树这种时候也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因为他面对的不是日文原著,而是中文译本。而我面对的虽是中文却是译自日文的中文,签售有掠人之美之嫌。正确的做法是我和村上君联袂出场,他签完我签。然而作为现实问题是他来的可能性极小。虽说可能性极小,但毕竟有此可能,而若是《源氏物语》,总不能把一千年前就已作古的作者紫式部夫人请来中国吧?就连川端康成都绝无可能。不过,也不是所有译者都无此资格。诸如鲁迅之于果戈里的《死魂灵》、傅雷之于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叶君健之于安徒生童话、杨绛之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以及王道乾之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等等。可我怎么可能和他们相比呢?
虽然不能相比,但签售任务还是坚定地落在我的头上。若干年前昆明一次,两年前上海一次。无须说,都不是我主动请缨的,而是由于上海译文出版社好意安排。安排可以拒绝,好意拒绝不得。还好,既未挨耳光,又没有被晾。如此这般,今年又被安排在作为济南全国书博会分会场的青岛书城签售。老实说,这次压力最大。因为青岛就是家门口。别处倒也罢了,青岛有我的家人、有我的熟人、有我的学生和单位同事及各级领导,实时实地,根本忽悠不得。稍有闪失,半世英名休矣。谢天谢地,承蒙江东父老乡亲捧场,景况还说得过去。证据之一,签售完后书城一位中年女主任还笑眯眯请我吃了“佛跳墙”和“蚂蚁上树”。
作为我,一不想挨耳光和被晾,二不想“跳墙”和“上树”,只想一个人孤零零静悄悄待在书房里不动。
作者系村上春树作品中译者,中国海洋大学教授
不愿签售还有一个原因:我的身份是翻译匠,要签的书不完全是自己的,即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当然作为原作者的村上春树这种时候也不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因为他面对的不是日文原著,而是中文译本。而我面对的虽是中文却是译自日文的中文,签售有掠人之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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