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杜绝涉企乱收费,激活市场信心
“有效的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关键。”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等。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治理之下,涉企收费秩序有明显好转的趋势,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仍未彻底杜绝,乱收费现象仍有发生。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国际市场不确定性等因素叠加,使得企业经营压力逐步增大。在此背景下,不规范的涉企收费增加经营压力,或会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从目录清单、评估审核、跟踪监测、问题处理等多个维度构建起涉企收费的“全链条”监管体系。这一政策出台于经济复苏关键期,恰如一场及时雨,回应了企业减负的迫切需求,更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多年的乱收费顽疾。
比较一下不难看出,与过去针对涉企乱收费的整治相比,此次《指导意见》的亮点在于转向“制度式治理”,力图通过构建长效机制,将收费监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如果说以往的治理有嫌碎片化,那么此次《指导意见》则呈现出了鲜明的系统性特征。
在制度设计上,首次提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要求所有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执行,这相当于给涉企收费装上了“透明玻璃”,让企业有了拒绝乱收费的“尚方宝剑”。
在政策形成机制上,建立评估审核工作机制,引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程序,从源头防止部门利益化。
而在监管手段上,则强调运用大数据监测技术对收费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变被动受理投诉为主动发现问题。
这些创新举措相互衔接、彼此支撑,形成了从政策制定到执行监督的闭环管理,彰显了现代治理所强调的系统性、协同性思维。
向更深层次观察,《指导意见》的价值不仅在于具体措施,更在于其蕴含的治理理念革新。文件通篇体现着法治思维,强调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型政府定位。就效果而言,理念的转变显然比单纯的技术性措施更为根本,也更为持久。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有一句名言,“有效的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关键。”
《指导意见》正是试图通过制度重构,建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以往经验表明,涉企收费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要从源头上杜绝涉企乱收费,还需在政策执行中注意几个关键问题。
一方面,防止“清单之外无收费”原则流于形式,需建立严格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违规惩戒措施,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另一方面,在清理不合理收费的同时,也要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解决一些部门不得不靠收费养人的困境。
此外,有必要建立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如果将收费治理的成效纳入到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之中,相信足以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
当涉企收费长效机制逐步构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逐步完善,企业将不再为不明收费所困,发展信心也会得到很大提升。
(作者系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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