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秩序才能保障租客安全感
抑制高房价,落实房住不炒,满足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并促进地产业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这已是共识。
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之一。
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推动出台《住房租赁条例》,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整顿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以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的整治力度,防止爆雷风险。
居者有其屋,这是现代社会里人的基本需求。要实现这一点,主要有三个办法,即自由交易、政府提供保障房或依靠租赁。资料显示,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大都市,租房人群的比例大约在40%以上。相比之下,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未免过于滞后。目前我国总人口为13.95亿人,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2019年的住房租赁人口仅为1.62亿人,占比只达到11.6%。
不仅是规模不够,而且中低端供给较多,很难满足部分人群对高品质租房的需求。
抑制高房价,落实房住不炒,满足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并促进地产业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这已是共识。
然而,要补齐住房租赁短板,并非易事。长期以来,在住房市场上,国人重购轻租,固然有观念上的影响,同时更因为与购房相比,租房的现实获得感相差太多。一方面,面对房东,租客的弱势地位带来强烈的不稳定感;另一方面,由于学位等加持,购房的含金量远超租房。
基于上述背景,王蒙徽指出,大城市房价高,租赁市场也存在着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解决这些问题,社会对《住房租赁条例》有着很高的期待。
我国住房租赁领域首部规范性文件——《住房租赁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涵盖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等住房租赁领域等方方面面,其核心就在于规范租赁关系,保障租客权益。
租房遇到“甲醛房”,租期还没到,可能遭遇突然涨价甚至被要求退房,都是租客反映的普遍苦恼。《住房租赁条例》都有针对性的规定,如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在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持住房租赁合同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由此提高租房的含金量。
上述条例还有直指长租公寓爆雷现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1月9—10日召开的中央政法会议就此提到,要高度警惕疫情影响下网贷平台、长租公寓等经营风险,完善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种种迹象显示,相关领域将是治理重点。
保障租客权益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急需。鉴于国情,住房租赁供给也需要多元化。王蒙徽表示,将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这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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