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的罪与罚和社会治理
[专题导读]
从
[评议]
创新社会治理,走出严打“窄圈”
本报评论员 韩洪刚
控制犯罪也决不能单纯“在严打问题上兜圈子”,而是要超越严打,从更深层次的制度层面和社会治理来思考问题。走出严打“窄圈”,方能在社会治理创新上做大文章。
[纵深]
“严打”的前世今生
本报评论员 唐明灯
200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主张,通常被视为“严打”政策转向,“严打”退出刑事政策历史的标志。“严打”淡出多年后再现,对此,一些法律界专家学者的感受是,出乎意料之外,却是当前社会冲突加剧的表征。
[一家之言]
运动式“严打”无助于司法正义
徐贲(旅美学者)
以“运动”而不是常规司法程序来进行“严打”,由于缺乏法理依据,它的合理性其实也只能是来自所谓的顺从民意和大快人心。而这种民粹式的诉求恰恰是民主法治的最大威胁。
[访谈]
贺卫方:过于严厉的刑罚会导致更多的犯罪
所谓“乱世用重典”,其实没有哪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是通过重典来建立起来的。一个良好的社会是要唤起人们的人道主义关怀,在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保障社会秩序之间实现一种比较良好的平衡。
[人人都有一个麦克风]
网民看广州的“乱”与严打
广州的”乱糟糟“其实并不乱,如果用运动式整治的方式使这里安静了,这才是真的乱套了。广州的这种“乱糟糟”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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