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哥哥等三人年前被北京警方带走?荣盛石化内幕交易案或有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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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轰动一时的荣盛石化(002493)内幕交易案,证监会曾于2024年6月、11月披露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荣盛石化控股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盛控股”)旗下员工在内的6名涉案人员被处罚。
日前时代周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该内幕交易案在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后并未结束,有三名被处罚人员于年前被北京警方带走,或涉及相关刑事犯罪,其中就有荣盛石化董秘全卫英的哥哥全卫军。
时代周报记者2月10日致电全卫英,询问全卫军被警方带走的消息真实性,在沉默约3秒钟后,全卫英表示针对媒体采访会有专门的IR联系,其他未再做任何回应。
半小时后有自称荣盛石化PR的人士致电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董秘告知有媒体咨询事项,因此来对接,对方称自己是隶属于上市公司董办的PR,相关采访需要发邮件到公司邮箱,公司会通过邮件回复。
2月11日,荣盛石化邮件回复称,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到的被处罚人员非上市公司员工,时代周报记者拟核实的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信息范畴。
多人“近水楼台”提前知晓内幕
荣盛石化内幕交易案,要追溯到沙特阿美入股一事的信息披露。
2023年3月27日晚间,荣盛石化公告,荣盛控股与战略合作方Saudi Arabian Oil Company(简称“沙特阿美”)的全资子公司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简称“AOC”)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拟将持有的公司近10.13亿股转让给AOC,作价人民币24.3元/股 。
沙特阿美是一个有多年历史的综合国际石油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石油生产公司和世界第六大石油炼制商,主要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炼制、运输和销售等业务,业务遍及沙特和全世界。
当时沙特阿美对荣盛石化的巨额投资备受全球瞩目。公告日荣盛石化的收盘价是人民币12.91 元/股,沙特阿美的出价比市价高出88.23%。
最终沙特阿美以246亿元人民币收购荣盛石化总股本的10%加一股,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然而,这场备受关注的收购案背后却隐藏着内幕交易的暗流。
早在2022年,沙特阿美就开始与荣盛控股商谈收购荣盛石化股份。同年8月25日,沙特阿美副总裁与荣盛控股董事长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就股份买卖事宜及原油采购事宜进行合理讨论。2023年1月4日,荣盛石化组建 “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为内幕交易的信息传播埋下伏笔。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涉及的4名被处罚人员分别是: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仙鹏、荣盛控股全资子公司荣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卫军、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吴妙琴、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
根据行政处罚书披露的信息,王仙鹏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荣盛石化董秘全卫英自2015年起就认识,日常经常吃饭、聊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更是多次通话联络。王仙鹏通过控制其妻子、父亲、姐姐、姐夫、岳母、堂弟等8个账户组,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荣盛石化股票。经计算,其获利162.08万元。最终,王仙鹏被没收违法所得162.08万元,并处以486.24万元罚款。
全卫军是全卫英的哥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见面接触较多,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频繁。全卫军利用其岳母等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荣盛石化45.8万股,经计算获利约131.57万元。最终全卫军被没收违法所得131.57万元,并处以394.71万元罚款。
周文丽于2023年2月28日参与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会议结束20多天后,周文丽“踩点”低位买入约120万元股票并成功实现高抛,获利约31.01万元。周文丽被没收违法所得31.01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吴妙琴虽未直接参与沙特阿美入股交易,但荣盛控股董事长李水荣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一份《1201阿美核心条款》并要求打印,吴妙琴由此获悉内幕信息。之后,吴妙琴使用本人账户买入约190万元股票,账面盈利约31.53万元。事后吴妙琴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15万股荣盛石化股票,没收违法所得31.53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2024年11月27日,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叶余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荣盛控股财务总监关系密切,联络接触频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并通知丁东湖买入“荣盛石化”以及讨论卖出。最终证监会认定二人涉及内幕交易,没收两人违法所得共计462万元,并处以罚款共计138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3月27日晚间荣盛石化公告沙特阿美入股事宜之前,该股已经连续上涨三个交易日,成交量近20亿元,异于日常。
荣盛石化称视“合规经营为基石”
有法律界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荣盛石化属地杭州,但从北京警方来杭州办案的管辖属地来看,该案非杭州警方侦办,则报案人或者受害人在北京。再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流程来分析,最多37日内检察院要做出批捕决定,若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因此从时间上来判断,该案存在已经批捕、正要批捕、不予批捕放人、或已经不予批捕但仍符合继续侦查的四种可能。
法律界人士认为,若警方办案以及批捕的罪名是和证监会处罚一致的“内幕交易罪”的话,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涉案人员因内幕交易罪名被抓并进入刑事程序,这表明案件性质可能升级,监管机构对荣盛石化的关注力度也可能加大。
正在征集荣盛石化内幕交易案股民索赔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若案件属实且已批捕,可能对投资者索赔来说等于增加证据,获赔概率加大。许峰律师也提到,证监会处罚的都是个人,并没有涉及上市公司层面。
荣盛石化是世界500强企业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旗下的重要支柱企业,是中国民营石油化工龙头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石化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ICIS发布的“世界化工企业1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11位,在美国《化学周刊》发布的“全球化工公司十亿美元俱乐部排名”中名列第6位。在英国著名品牌价值评估与战略咨询公司Brand Finance 发布的“全球化工最具价值品牌25强排行榜”中位列第6位。
荣盛石化在回复时代周报的邮件中表示,“荣盛石化与主要股东沙特阿美在业务层面正持续、深入的开展合作。荣盛石化始终将合规经营视为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坚定不移地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持续审视并精进内部管理体系,与为股东创造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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