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代孕门”风波持续发酵:或面临综艺、品牌多方索赔

刘北
2021-01-19 22:50:42
来源: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刘北

郑爽疑似代孕、弃养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1月19日下午1时,深陷舆论中心的郑爽首次作出回应称:“中美两国的律师团队从前年开始就从未放弃过维护我和我家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放弃过与对方沟通调解。但在中国的法律程序中,我们屡屡拒绝以曝光隐私的勒索。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我也率先维权。在中国国土之上我没有违背国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规。”

同日晚,郑爽及其父亲先后在微博再次发声,称多次遭受到对方要挟。

然而,针对此前事件中相关的“代孕”、“隐婚隐离”以及“弃养”事件,郑爽的回复似乎没能让网友满意。

与此同时,随着央视新闻、共青团中央等媒体先后下场评判称“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与郑爽相关的在播/待播综艺、代言品牌纷纷开始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紧急公关。

1月19日晚,不久前官宣郑爽与蔡徐坤,春夏共同为新任代言人的奢侈品牌PRADA回复时代周报记者称:“针对近期有关其个人生活的大幅媒体报导,PRADA集团已于今日终止与演员郑爽自2021年1月11日公布的合作关系。”

但显然,这场针对郑爽为此次风波付出的“代价”才刚刚开始。

合作被切割

1月19日晚,PRADA宣布与郑爽解约的同时,一位来自广告行业的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目前各大品牌已经被通知删除郑爽相关的任何广告,时间追溯到三年前。”

与此同时,一张关于电信电视下线所有与艺人郑爽有关节目的通知的图片显示,“接到河北广电通知,由于艺人郑爽被广电总局列为问题艺人,该艺人在电信电视上的所有节目内容做下线处理,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晚。”

而根据时代周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在2020年一年,郑爽的商务合作代言就包括稚优泉彩妆代言人、AUSSIE袋鼠洗护发活力代言人、LolaRoss大中华区品牌代言人、快手创新实验室合伙人、2020年金世尊品牌推荐官、羽心堂玫瑰大使、欧伴0卡果冻品牌代言人、荷诺品牌大使、怡思丁好物推荐官、携程首席会玩星人、黑猫守护大使等。

在此次风波之前,部分品牌还与郑爽续签了新的合约,时间从几个月到一年不等。

一位娱乐行业人士亦向时代周报记透露,在商务代言方面,郑爽半年左右的代言费用大概在300万元-400万元不等。

在影视剧方面,早在2019年,曾有媒体报道称,郑爽的电视剧单集片酬大概每集在100万左右,该消息虽未被证实,但时代周报从一位影视剧行业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在近几年演员片酬下降后,国内大女主类型的电视剧给一线艺人开的片酬大概一部在4000万至5000万左右,且在业内郑爽属于一线艺人。

换句话说,按照国内剧集一般40集左右的设定,郑爽的大概片酬应该与上述报道中相差无几。

另外,上述影视剧行业的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由郑爽及侯明昊主演,于2019年中旬杀青的电视剧《新版倩女幽魂》,郑爽参演该剧的片酬大概在1亿元以上。

郑爽本人在公司经营上也有多方布局。

根据天眼查方面给到的信息显示,郑爽关联公司共10家,目前尚未注销的共5家,其中包括上海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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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主角张恒目前共关联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鲸乖乖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

其中,郑爽与张恒的商业关联存在于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由张恒持股32%,认缴出资额640万元人民币;郑爽占该公司68%股份,认缴出资额13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与经纪代理服务等。

时代周报记者亦了解到,该公司主要运营一款名为M77的社交平台,该平台实际为郑爽粉丝交流平台。

或面临高额赔偿

事实上,时代周报记者也从多方面了解到,郑爽的高商业价值一直伴随着极高的不稳定因素。

其在多个综艺节目中曾发表言论称“我是那种特别不争气的人,(觉得特别艰辛的时候)我就想说我不拍了,(如果导演继续要拍)那就哭。”。

时代周报也从多个知情人士处获悉,相比于其他有完整团队的艺人,郑爽在与上一个宣传公司解约后一直处于“自己当经纪人、宣传助理”的独立状态,而在工作中,郑爽也有着极高的不稳定性。

“她很红,有流量,但在业内很多人眼里,郑爽自负,不尊重同行,之前拍某部剧的时候耍大牌,导演都压不住她。”据另一位娱乐行业的不具名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道。

在很多人的描述中,关于郑爽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变”。

“她喜欢变来变去,但往往没有原因,很多定好的东西可能下次又变了。”上述娱乐行业的不具名人士透露。

但即便如此,在娱乐行业,郑爽依然靠着“黑红”的人设,越“黑”越“红”。

另一位时尚行业人士则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小品牌在签约代言人的时候一般不会设置一个考察期,更多时候是看艺人能不能带货,粉丝购买力强不强,从这个角度,一般品牌都还挺认郑爽的。”

不过,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即便从客观来讲,郑爽未必能够受到法律层面的追责,但就其后续涉及到的品牌代言、综艺录制等项目,郑爽很有可能将面临一大笔的解约罚款。

1月19日晚,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超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合同有约定艺人的道德风险责任导致合作停摆,赔偿一般包括返还演出服务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委托方能实际证明的经济损失。一般艺人的合同里,都会有类似的规定,但表述不一,宽紧不一”

而即便合同中并未对艺人的道德层面进行约束,平台或出品方可以搜集一系列的证据(尤其是网友的评论等),证明艺人已经被网络用户、社会公众、媒体(尤其是官方媒体)抵制,导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经济损失,具体到追责方面,往往是一般是平台方追究制作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制作方追究艺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平台方同时是制作方,那就是直接追究艺人的责任。

截至发稿,除稚优泉发布声明称与郑爽合约到期,终止合作外,郑爽已悄然消失在曾视她为“招牌”的品牌的微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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