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债务优化陷阱:宣称2~5折化债清零,等待你的可能是高利贷圈套

张昕迎
2025-03-14 17:03:27
来源: 时代财经
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收费低、处理快,摆脱困境、轻松上岸”、“各类债务逾期减免,2~5折债务清零”。如果你有债务,看到如此诱人的广告,是否会心动?

“家里人生病住院了,我实在经济困难,就想着试一试。”来自江苏的李敏(化名)告诉时代财经,自己此前在多家网贷平台办理的贷款出现还款困难,焦虑不安的情绪让她萌生了寻找中介机构进行债务优化的想法。

近两年来,像李敏这样陷入债务困境的人不在少数,各大社交平台上也开始出现不少自称“债务优化师”、“债务处理公司”的中介。时代财经多方了解到,尽管能够在一定程度帮助负债人缓解偿债压力,但由于缺乏规范,部分中介机构多打着“法务人员”的名义,声称可以为负债人申请协商逾期贷款的停催停诉;有些劝说负债人可以申请低息贷款以置换高息网贷;有些直言可以办理各类债务的逾期减免,甚至宣称能做到2~5折化债清零。

图片来源:淘宝平台

不过,这类中介机构收取的服务费价格不菲。“我咨询之后就有专门的债务规划师来对接,他们根据我的征信情况给出重组方案。”李敏对时代财经称,“我10万块钱的贷款,服务费、垫资等费用加起来,中介要先抽化债金额的10%左右。”

尽管面临贷款逾期、征信“花掉”的风险,但面对高昂的居间费用,李敏犹豫了。“我可能还是要做好逾期的准备,自己好好攒钱,之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她说。

值得警惕的是,这类化债解决方案多暗藏陷阱。3月11日以来,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等纷纷发布关于当心“债务重组”骗局、远离不法贷款中介的提示,称近期有一些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出现在各类社交平台,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

多家银行提醒称,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个人还有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的风险。

隐秘的“债务重组”陷阱

时代财经近日以负债人身份在社交平台上联系了多位宣称专门进行债务优化的中介。在咨询过程中,多名中介均表示,平台违规限制比较多,需要转微信进行沟通。

据中介介绍,因需要帮助“养好”征信,债务人需要先向该机构申请“过桥资金”用来偿还旧债,随后再申请一笔贷款用来偿还垫资。

在此过程中,上述中介需先向债务人收取一笔“垫资费”,通常为债务金额的5%~15%,需要根据负债人的征信情况来定。这也意味着,负债10万元需先支付5000元~15000元的垫资费;在贷款成功后,中介机构将按照最终放款额,再次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一名小额贷款行业人士向时代财经透露,“借新还旧一般都是推荐网贷或者民间借贷为债务人填补缺口,通常约定月利率为1.5%,即年利率18%,综合资金成本远远高于正常银行贷款的息费水平。”

3月13日,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娴炜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消费者若无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借新还旧、高息过桥垫资等方式,不但不能真正缓解债务压力,还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陷入更大金额的还款困境。

许娴炜律师进一步指出,部分不法中介通过拆分费用、延长周期等方式掩盖实际年化利率,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以债务优化为名,编造虚假理由(如伪造收入证明)申请新贷款,违反了《民法典》关于贷款合同用途的约定;部分中介教唆债务人通过恶意投诉、伪造证明(如死亡证明)逃避债务,扰乱了金融机构正常催收秩序。”其表示。

“老赖”不都是老赖

近来,越来越多的人因负债逾期而被贴上“老赖”标签。

然而,现实中,许多负债逾期者并非故意逃避债务,他们往往因短期的经济困境无力偿还借款。有国有大行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这两年,个人不良贷款走高,银行也会视情况对一些客户进行信贷帮扶。若客户某时间段确实没还款能力,但只要有还款意愿,则可以申请将这笔债项进行延期。”

在此背景之下,“个人债务重组”概念正在越来越多被提及。在专业人士看来,真正的债务重组应该是“以时间换空间”,绝非直接抹除债务。

许娴炜律师分析指出,个人债务重组实际上是个人在无法按期偿还债务时,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通过调整现有债务的还款方式、利率或期限等,以减轻负债压力并最终偿还债务的过程,其目的是帮助个人摆脱财务困境,重建经济健康。“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或持牌律师介入,确保流程合法合规,避免中介欺诈。”其提醒称。

从法律和监管制度来看,个人债务重组与个人破产制度密切相关。

据许娴炜律师介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已有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建立个人破产庭外程序。但其同时认为,现行法律对个人债务重组的主体资质、操作细则缺乏明确规定,导致监管困难,个人债务清理与个人破产试点较少,推广面较窄。“应扩大个人债务清理试点,为‘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法律出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不少代表委员为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侨联副主席王麒表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基础上,给予诚实但陷入债务困境的个人免除一定债务并回归正常生产生活,鼓励诚信守法,对于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和秩序具有基础性作用。

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浙江省委会主委成岳冲也建议称,进一步扩大个人破产制度地方试点范围,支持试点地方差异化制定工薪阶层、小微企业主、农村主体的债务重整、清算及免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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